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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2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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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三明水文水资源勘测分中心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,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紫外分光光度计项目(以下简称:“本项目”)的政府采购活动,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。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恒玖(福建)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。
5.1法定条件: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。
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。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,供应商代表还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》(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)以便现场核查。
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。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,应当根据投标(响应)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,无需提供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;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,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,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。
※根据上述资格要求,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“资格证明文件”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,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。
6.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: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(节假日除外),每天8:30—12:00、14:30—17:30(北京时间)到恒玖(福建)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。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。
6.2获取地点及方式:恒玖(福建)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(地址: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9幢泉州商会26层)
地点:恒玖(福建)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(地址: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9幢泉州商会26层)